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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时间:2024-04-03 来源:市政交通基础建设

  2021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水体优良比例达到97.3%,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8%,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或优于全年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为引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牢牢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带头在所在支部讲党课,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将理论学习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纳入党组任务清单,每月一调度,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中获评“好”等次。格外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对厅直属单位开展巡察。抓紧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等专题学习,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编印学习简报10期,赴党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60余次,经验做法5次获生态环境部和省委党史学习简报宣传推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专题会,研究制定《湖南省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厅领导20余次带队赴花垣县调研、指导、帮扶;上半年共承办省领导批示件66件,办结45件,21件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加强规划统筹。锚定“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2035年远大目标,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制定《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夏季攻势”清单和考核细则,科学分解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推进“夏季攻势”。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动员部署会,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还欠账,部署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铊企业综合整治、尾矿库污染整治等2693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截至6月30日,任务完成率为31.4%。强化源头防控、推动绿色发展,推动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风险管控推动治理修复,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压紧压实责任。省委、省政府修订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更健全;将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州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省直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日常考评台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积极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督察组进驻期间,全程配合做好综合协调、材料起草、信访件办理、下沉督察等工作,对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督办;对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取得成效;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多次抽查核查,督察配合工作得到督察组的充分肯定。扎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将5月作为“立行立改月”,迅速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截至6月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个完成整改70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1个问题完成整改34个,2018年、2019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37个问题,上报完成34个,2020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20个生态环境明显问题已上报完成6个。向14个市州反馈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报告,指导市州制定并公开整改方案,向被督察对象提出督察建议249条。

  强化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抓好重点领域、区域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关于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顶层设计,在全省范围组织并且开展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检查企业1672家、查办涉危险废物案件58起;推进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排查的529座尾矿库基本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和编制《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湘江流域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广东、广西等周边6个省份签订跨省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上半年妥善处置8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较大以下)。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的环境管理,积极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确保医疗废物安全高效处置。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出台长株潭生态同建行动方案,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运用好生态环境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环保产业实现快速地发展;摸清我省二氧化碳排放现状,测算不同情境下碳排放达峰时间和峰值,提出我省碳达峰建议。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建设。对长株潭“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告知承诺制等,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对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湖南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提前介入指导、帮助扫除技术障碍。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应入尽入”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一体化平台上受理、办理和监督,上半年共受理事项521件,线上“好差评”系统满意率达100%。

  严格环境监管监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事项,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207宗,移送行政拘留90宗,环境污染犯罪案20宗。加强监管监控。建成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实现工业园区及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电力监控、视频监控合一;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对异常数据实现24小时内核实、72小时内解决。提高主动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联合湖南广播电视台成立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组,历时2个月,深入14个市州,采取暗访、暗查、暗拍方式,对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做“体检”,剪辑后形成1小时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50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移交各市州落实整改。

  建立部省共建机制。推动生态环境部与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部省共建框架协议,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进监测能力现代化。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现代化的实施建议》,全方面实施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一批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工程,配齐强化县级监测能力。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估、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机制,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部门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等6个文件。加强宣传发动,举办“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评选表彰19名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

  上半年,虽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怀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但郴州市、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后二十位,环境空气质量降幅明显。1-5月份,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较去年总体下降,其中常德西洞庭、益阳南洞庭达到三类标准,但岳阳东洞庭总磷浓度同比有所上升。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繁重。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十三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需要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进一步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压力更大。为此,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压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达到2693项,为去年的2倍,大部分项目完成难度更大,目前时间已经过半,但有的任务推进进度还不理想,后续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需要进一步发力。在持续推进并加快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的同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接踵而至,必须加强统筹、举一反三,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全方面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急待加强。省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垂直管理改革虽然已完成,但在某一些程度上还只发生了“物理变化”,真正的“化学反应”还未有效形成。进入“十四五”,督察机制体系、监测体系建设、综合执法能力、科学技术攻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需要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