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管理世界》中国民生调查2018综合研究报告——新时代的民生保障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作为民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各领域民生工作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民生满意度总体不断提高。
从“中国民生调查”课题组各年度的调查结果看,2013~2017年,城乡居民对于生活整体满意情况表示“非常满意”、“满意”和“一般”的比例均保持在90%左右的高位;对未来的信心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尤其是2016年及2017年连续上升,2017年对未来“很有信心”、“比较有信心”和“一般”的比例达到90%。同时,城乡居民对民生各领域的满意度总体不断改善。其中,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和居住地环境的满意度得分提高较快;就业、住房、社区公共服务、司法公正、交通等满意度得分保持较快增长;社会保障、政府服务、医疗和教育等领域的满意度得分稳中有升。特别是,随着食品安全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民生短板得到切实加强。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城乡居民的民生关切和诉求也呈现出新的特点。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家庭生活的关切点中,排第一的是收入水平,选择比例为29.2%,较2016年上升0.9个百分点;其次是医疗服务,选择比例为12.2%,较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住房和养老并列排在第三位。对于社会环境的关切点中,排前两位的仍然是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尽管2017年城乡居民对这两个领域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治理仍然是城乡居民的强烈诉求;改进交通出行位列第三。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保障、政府服务等领域,广大群众都有一些具体的关切和诉求。
从民生指数的测算结果来看,各省份不同方面民生指标改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居民生活指标区域之间的差距继续缩小,但缩小的幅度在降低;公共服务方面不少指标没有延续均等化趋势,发达地区改善得更多;公共安全方面,部分东部沿海地区改善更加明显;生活环境方面,东部沿海和东北部分省份的改善程度较其他地区更加显著。
在新时代,需要在科学把握城乡居民民生满意度、民生关切点变化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回应具体民生诉求,着力解决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民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城乡居民对民生保障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民生工作也呈现新的特点。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民生调查”课题组以“新时代的民生保障”作为2017/2018年度调查研究主题,继续开展31个省份民生满意度电线个省份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民生指数编制及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总体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满意度呈现高位向好态势,对未来的信心不断增强,对各领域民生工作的进展感到满意,但城乡居民的民生关切也呈现出多层次差异化的特征,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下一步要紧紧把握城乡居民关切,注重增强民生政策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不断增进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增强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连续性,课题组2017年继续开展民生满意度电话调查和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编制全国31个省份的年度民生指数,同时继续对就业、收入、医疗、教育、住房、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保障、政府服务9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研究。
民生满意度包括居民生活满意度和重点领域民生工作满意度。居民生活满意度是对城乡居民生活满意程度的测量,包括3项:对当前生活满意度的评价,对近一年来生活改善情况满意度的评价,以及对未来信心的评价。重点领域民生工作满意度反映城乡居民对主要民生领域的整体评价。2017年继续选取12个民生领域:就业状况、交通状况、社会治安、住房状况、食品安全、居住地政府服务、居住地教育状况、医疗服务、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司法公正。
民生满意度是通过电话调查数据计算的,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对象为18~74周岁的城乡居民。调查实际完成有效样本51969个,其中:城镇占63.4%,农村占36.6%;男性占53.9%,女性占46.1%;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5.8%,高中(中专/技校)占25.4%,大学专科(高职)占18.3%,大学本科占18.9%,研究生及以上占1.7%;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占35.1%,5万~15万元的占34.3%,15万元以上的占13.5%,不清楚或拒答的占17.1%。
按照入户调查定期轮换调查省份的要求,在2016年调查省份的基础上,2017年课题组将广东省轮换为福建省,8个调查省份为黑龙江、安徽、江苏、陕西、四川、河北、浙江、福建。调查主要内容仍然包括工作与就业、基本民生问题、收入与消费、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生活环境、政府服务等方面,但具体调查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做了较大调整。
入户调查抽样仍然采用多阶段分层设计、PPS系统抽样技术。第一,将调查省份各区县划分为贫困县和非贫困县,保证每个省抽选一个贫困县,其他区县在综合考虑区县GDP、平均受教育程度、流动人口比例、城市人口比例等9个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社会经济综合指数得分因子的高低排序进行选取。第二,在获得调查区(县)居(村)委员会基本经济社会信息后,按照相似的方法,采用与各居(村)委会人口规模成比例的系统PPS抽样方式,各自独立抽取2个居(村)委会。第三,在每个居(村)委会内,按某个特定规则(如门牌号或户主名单等)对家庭户进行排序,采取等概率系统抽样抽出50户家庭作为最终调查单元,并且为保证调查入户的可行性,按同样的方法抽取一套备用调查户。入户后,为了保证对家庭信息掌握的准确性,请家庭的户主或家里最熟悉情况的人来配合完成调查。
2017年民生关切点入户调查共获得9896份有效调查问卷。总体来看,样本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第一,调查样本覆盖城乡居民。按照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城乡划分标准,城镇中心区样本比重为36.10%,城乡结合部样本比重为17.37%,农村样本比重为46.53%。2017年调查样本的城乡结构与2016年大致相近。第二,调查样本包括各年龄段的居民。受访者的平均年龄为52.8岁。受访者中30岁以下(不包括30岁)的占5.67%,30~39岁占10.58%,40~49岁占22.72%,50~59岁占26.03%,60岁及以上占35.00%。受访者平均年龄略高于上一年,40岁以下群体的比例略低于上一年。男性受访者占58.62%,女性受访者比例为41.38%,男性受访者比例比上一年高2.62个百分点。第三,调查样本涵盖了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样本为590个,占有效样本的5.96%,比上年略有下降。从流动人口结构看,57.12%是跨省流动(占总样本的3.41%),42.88%是省内流动(占总样本的2.56%),与上一年相比,跨省流动人口占比有所下降。
民生指数主要是测度31个省(市、区)的民生发展状况。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2017年在保持考察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4个方面不变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民生指数指标体系进行了补充完善。具体包括:一是将各省份内部的“区域差距”和“人群差距”两项指标纳入民生指数指标体系,以反映各省不平衡发展的状况。二是引入反映为居民提供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的基础设施水平的指标,包括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和移动宽带平均。三是增加体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指标:(1)直接反映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的指标,采用“室内厨房普及率”和“室内厕所普及率”;(2)直接反映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指标,采用“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四是引入“城镇调查失业率”指标,补充反映就业状况。补充的指标主要取自一些权威机构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行业内重要企业的分析报告。
2017年继续开展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保障和政府服务等9个专题研究。各专题研究进一步突出政策研究定位,综合运用电话调查、入户调查和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各领域民生政策的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民生工作均取得明显进展,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总体呈现高位向好的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总原则,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作为民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各领域民生工作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3~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年均增速超过12%,远超同期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
三是坚持深化民生领域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民生获得感。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创性地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让社会成员获得“起点公平”。
民生领域各项工作的推进切实改善了城乡居民的民生保障水平,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满意度。电线年,城乡居民对于生活整体满意情况表示“非常满意”“满意”和“一般”的比例均保持在90%左右的高位。同时,居民对未来的信心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尤其是2016年及2017年连续上升。2017年,对未来“很有信心”“比较有信心”和“一般”的比例达到90%(见图1)。
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对于食品安全和居住地环境的满意度较低。针对有关问题,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颁布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各级部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落实监管者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建设、“问题导向型风险管理体系”、“规范化、长期化抽样检测”等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新举措;针对婴幼儿食品等特定食品,强化行业标准规范。
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框架,强化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继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法规,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框架。同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的环境污染治理,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空气质量总体向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所示,对于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分从2014年的50.3提高到2017年的60.22;对居住地环境的满意度得分从2014年的59.6提高到2017年的66.45。
年电话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民生各领域的满意度总体保持增长。其中,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和居住地环境的满意度得分提高较快;就业、住房、社区公共服务、司法公正、交通等满意度得分保持较快增长;社会保障、政府服务、医疗和教育等领域的满意度得分也呈稳中有升。
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满意度逐年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度重视重点群体就业,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2013~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失业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左右。同时,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就业质量逐步提高。2014~2017年,城乡居民就业满意度得分逐年提高,2017年得分比2014年高出4.89分。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管理、直接干预,注重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
2013~2017年,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74%,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大幅减少。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一站式服务等举措,群众办事更加便利。2013~2017年,城乡居民政府服务满意度得分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并从2014年的59.8分提高到2017年的61.21分。
深化医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满意度总体呈上升态势各地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乡镇有一所卫生院和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7年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截至2017年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保(合)人数超过13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衔接,全国93%的地区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费用“一站式”结算。总体来看,城乡居民医疗服务满意度得分稳中有升,由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满意度高位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42557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4204亿元,相比2013年分别增长了40.2%和39.7%,占GDP的比重连续5年超过4%。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不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初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缓解“入园难”等问题。2014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城乡居民的民生关切和诉求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城乡居民对更高水平的教育、更好的医疗、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安全的食品、更加公正的司法、更加高效的政府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不同民生领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民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不充分,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短板。这些矛盾也充分反映在
29.2%,较2016年上升0.9个百分点;其次是医疗服务,选择比例为12.2%,较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住房和养老并列排在第三位。在社会环境的关切点中,排前两位的仍然是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尽管2017年城乡居民对这两个领域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治理仍然是城乡居民的强烈诉求;改进交通出行位列第三。不同地域、不同收入水平居民对于社会环境的关切点存在一定差别。比如,高收入受访者对生活品质有更高要求,对食品安全的关切程度也明显更高。
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状况较2016年明显好转,认为收入下降的受访者比重明显降低。与2016年同期相比,认为月均收入减少的只占19.5%,比上年调查低了9.2个百分点。但受访者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反映更为突出,自我感知收入差距在扩大的比例明显高于认为在缩小的比例。其中,受访者认为两年来周围家庭收入差距在扩大的占
38.9%,高出上年调查6.5个百分点;认为差距在缩小的占11.4%,低于上年调查1.4个百分点。调查还显示,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有
3.7%的受访者反映存在工资拖欠的情况。从劳动合同形式来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拖欠比重较高,分别为17.1%和6.4%。
2607户在过去一年有住院就诊经历,医保平均报销比例为44.8%,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58.93%、47.45%和38.75%,均比过去几年有明显上升。但在询问“在各种家庭开支中,您感觉压力最大的是什么”时,仍有28.1%的受访者选择医疗,虽然比上年略有下降,但仍然位居第一位。在询问“您对医疗服务最不满意的一项是什么”时,回答比例最高的为“看病太贵”,占42.6%,其次是大医院看病难,占11.5%。
的受访者认为我国未来3年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所改善,52.8%的受访者相信会逐步改善,17.8%的受访者认为有可能会改善。可以看出,大多数居民对未来食品安全改善有信心。但入户调查还显示,
2017年食品安全仍然是城乡居民重点关切的问题。其中,对于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流通渠道的担心尤为突出。受访者对于小卖部、街边摊这两类食品消费场所的放心比例仅为51.42%和20.68%,对大型市场和农贸市场这类监管比较完善的食品消费场所的放心比例也只有87.83%和60.80%。城乡居民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最大期待是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42.30%的受访者认为应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检查执法力度,37.07%的受访者认为严格的标准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该采取的首要措施。
59.7%,较2016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但城乡居民对生态环境改善仍然有着强烈的诉求。水环境质量成为受访者最关切的环境问题。
18.4%的受访者对周边河流、湖泊等水体的环境质量有意见,同时有14.2%的受访者认为水环境质量有所变差。这两个数据在调查所涉及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中均为最高,这说明改善我国水环境质量的任务仍较艰巨。河北等部分地区受访者对空气质量改进有着强烈诉求。河北省受访者认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的比重为
54%,较上年减少8.3个百分点;而认为,空气质量“没有变化”的受访者比重为31.9%,较上年增加10.4个百分点。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仍有待改善。农村受访者认为,环境污染是其最不满意的社会环境因素的比重为
25%,仍位居农村受访者最不满意的社会环境之首。重点是农村垃圾处理不到位问题和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排放问题。农村受访者认为居住地周边垃圾处理情况“有所改善”的比重为51.5%,较上年缩小10.6个百分点;认为周边工矿企业排污处置“非常好”或“比较好”的比重合计45.5%,较上年缩小了8.5个百分点,20%的农村受访者对周边工矿企业排污处置表示不满,位居调查所涉及的各类农村污染问题之首,且这一比重较上年扩大了4个百分点。
8.8%的家庭将住房支出摆在了首位,排在了医疗(28.1%)、食品(24.0%)和子女教育(21.8%)之后,位列第四位。然而,如果将范围缩小到租房户家庭和有按揭贷款的家庭时,住房支出压力明显上升。对于市场租赁户来说,有27.5%的家庭将住房支出压力摆在了首位;甚至对于租金支付较低的廉(公)租房家庭来说,有20.2%的家庭视住房支出为最大的消费支出压力。对于有按揭贷款的家庭来说,有高达38.6%的家庭认为住房支出是家庭支出的最大压力。调查结果还表明,房价太高、住房面积小、建筑年代久远和小区设施落后是城乡居民最关切的
3个问题。从具体选项看,有14.5%的受访家庭觉得房价太高,13.6%觉得住房面积太小,9.7%觉得建筑年代久远和小区设施落后。其中,本地户籍家庭更关注建筑年代久远和小区设施落后问题,流动人口家庭对每个月住房支出压力太大更为焦虑。
43.52%的老年人靠退休金或养老金,31.96%的老年人靠儿女或其他亲属赡养,9.90%的老年人靠承包田地。老年人收入结构尚未形成集养老金、财产性收入、劳动收入等多种收入途径为一体的混合模式。在养老金构成中,包含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的多支柱模式发展也远不成熟。因而,城乡居民对未来养老收入保障存在普遍担忧。调查显示,自
2014年以来,居民对未来养老收入保障的担忧持续上升。2017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对未来养老收入保障表示担忧的比例达62.39%,其中表示“很担忧”的比例达46.89%;60岁以下的人群中,对未来养老收入保障表示担忧的比例达71.75%,其中表示“很担忧”的比例达51.90%。老年人医疗支出负担较大。调查显示,
2016年老年人家庭医疗费用平均支出21322.19元,其中医保报销9804.4元,占45.98%。如果算上生病期间的交通、看护等费用,医保报销占比进一步降至43.81%。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医疗支出成为老年人家庭负担中最重的一项。2013~2017年,将医疗作为支出压力最大项的老年人家庭比例,分别为30.43%、45.90%、40.75%、43.86%和39.70%。调查还显示,近六成的居民明确表示当前社区设施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98%以上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是通过自我或家庭成员完成的(其中自己照顾自己的占51.20%,老人配偶照顾的占18.73%,老人子女照顾的占28.64%),依靠社区养老照料中心、雇人照顾或进入养老机构照料的比例微乎其微。很多社区和村庄已经建立了为老服务设施,但这些设施主要是棋牌室和健身场所等娱乐性设施,为老年人居家生活提供核心支持的康复设施、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普及率十分不足,当前分别只有24.67%、17.26%和10.29%。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更为滞后。
学前教育方面,“入园贵”和“入园难”仍排在“最不满意的一项”前两位,占比分别为
22.6%和7.5%(均为有效问卷比例,本部分下同),相比2016年下降19.6个百分点和4.4个百分点。这表明,经过连续实施两期3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虽有所缓解,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以及普惠性资源供给仍不足,加之财政投入政策不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不规范,“入园贵”等问题仍然存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方面,“教学质量差”和“很多内容课上不教,不得不上补习班或请家教”排在“最不满意的一项”前两位,占比分别为
17.3%和12.7%,同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2.5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这表明,中小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手段仍有待改进,课堂教学质量仍需提高,以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仍不健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过分追求分数和升学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仍过重。职业教育方面,“就业质量不高”和“缺少实习实训,实践能力培养不足”仍位居前列,占比分别为
21.4%和14.9%,同比下降了12.9个百分点和5.2个百分点。这表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持续向好,但教育培训方式与实际需求脱节问题仍很突出。一些地方职业教育分布、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仍按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不能适应产业跨区域分布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实际需求。高等教育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仍排在首位,占比为
41.5%,同比下降了10.5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高校创新创业的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有所改善,但受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就业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仍需要高度关注。从子女处于学前或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来看,仍有
23%没有在离家最近或比较近的地方上学。从未就近入学的原因来看,“为了上更好的学校”仍排在首位,占比为40.3%,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这表明,义务教育已全面普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稳步推进,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校际之间办学条件事实上的差距仍过大,“择校热”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大城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门槛不断提升,“电脑派位”“就近入学”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还需深入落实。
年,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就业规模继续扩大,调查失业率下降,居民就业感受和未来就业预期均好于往年。但从入户调查结果看,劳动者权益保护仍面临一些挑战。还有部分人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入户调查显示,半数以上就业人员参加的是保障水平较低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较低。特别是,还有
12.9%的就业人员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其中,有超过20%的个体工商户雇员、非固定单位的临时务工人员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18.1%的个体工商户雇主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还显示,劳动合同签订比例较低。
45.3%的非农就业人员(扣除专兼业农民、农村自营业和专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仅为7.6%,签订有限期劳动合同的比例为31.6%。
71.5%。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满意的举措有: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吃拿卡要、简化各类证明、政策公开透明,占比分别为65.4%、62.2%、61.7%、61.2%。入户调查中,有36.4%的受访者到过居住地政府部门(包括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村委会等)办事,其中分别有70.3%和67.5%的受访者对精简办事程序、简化各类证明表示满意,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政府服务的改进情况。不同类型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满意程度然存在一定差异,流动人口对政府服务表示“很满意”的占比低于本地人口
8.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低于农村居民5.5个百分点。入户调查也表明,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过程中,受访者认为最不满意的前两位分别是“程序复杂和不公开”、“相互推诿、效率低”,分别占
15%和9.9%,与2016年相比排序基本一致,成为近3年来入户调查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
年,课题组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两个视角出发,对中国民生指数指标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包括:着重反映“不平衡的发展”对民生改善的限制,引入与“数字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指标,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补充反映就业状况的指标。同时,还进一步拓展了民生指数指标数据来源的渠道。从民生指数的测算结果来看,
2016年居民生活方面的民生状况改善程度要明显高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与上年相比,居民生活领域所有的指标在多数省份得到改善,特别是所有省份收入和消费都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分区域来看,各省份不同民生方面改善程度仍存在较大差异。居民生活方面区域之间的差距继续缩小,但缩小的幅度在降低;与上年不同的是,公共服务方面不少指标没有延续均等化趋势,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指标改善得更多;在公共安全方面,部分东部沿海地区改善更加明显;在生活环境方面,东部沿海和东北部分省份的改善程度较其他地区更加显著。
整体来看,居民生活方面的民生状况改善程度要明显高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与上年相比,居民生活领域所有的指标在多数省份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而对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活环境领域而言,多数省份部分指标出现了恶化,如公共服务方面的“社会服务机构覆盖率”、公共安全方面的“每万人食源性疾病患者数”和生活环境方面的“涉及流域重点断面水质状况”等。不同区域的不同民生方面改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居民生活方面欠发达地区改善的速度更快,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两项指标的省际差距都进一步缩小。公共服务方面经济发达的地区改善得更多,如北京、江苏等发达地区“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提升幅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安全方面部分东部沿海地区改善得更加明显,如广东省
2016年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的指标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改善;生活环境方面东部沿海和东北的部分省份改善得更加显著,如2016年河北、山东、辽宁等省份“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提升幅度都超过10%,明显高于其他省份。
与前一年相比,居民生活领域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各地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继续较快增长,省际之间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省际加权变异系数分别由
2015年的0.334和0.320下降至2016年0.333和0.313。多数地区的城乡差距继续缩小,31个省份中25个省份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之比有所下降;多数省份就业质量继续改善,保障程度相对较高的就业人员比例继续上升。从纵向和横向比较来看,值得关注的是:多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下滑幅度大于人均GDP增速下滑幅度;部分地区生活压力进一步加大;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省内差距都比较高。今后需要加快形成符合新时代需要的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发展成果共享方面的作用。
整体来看,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地区的部分省份公共服务表现相对较好,而中部地区和西南地区部分省份的公共服务表现相对较差。其中,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公共服务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改进: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大幅增长,
31个省份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教育财政支出平均增速达到8.5%,明显高于人均GDP的名义增速;医疗支出中个人承担的比重也普遍呈现下降趋势,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比率与上年相比平均下降2个百分点。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交通拥堵已成为不同规模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100个主要城市中有93个城市高峰时期交通用时是自由通行时期的1.5倍以上。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和信息通信技术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与发达地区相差较大,如西部地区移动宽带普及率比东部地区低30%左右。今后,需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提升不同城市的公共设施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加快提升欠发达地区教育和信息通信技术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尽快缩小地区间的“数字鸿沟”。
年除了个别省份的公共安全方面指标都有所改善外,多数省份公共安全方面的表现并未出现整体性改善。6个子指标中,只有每百万人突发环境事件次数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两个指标在一半以上的省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其他指标在多数省份都未出现明显改善,有的甚至出现了恶化。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多数省份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有所提升。这警示我们需要更加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卫生。今后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共安全方面的制度,加强全流程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控制食品污染,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降低公共卫生风险。
从具体的指标来看,空气质量和城乡居住环境两方面的指标改善比较明显。在环保督查等因素的影响下,多数省份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明显增加;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多数省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三项指标都有所改善,
2/3的省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上年有所提升。不过也需要关注的是,部分省份涉及流域重点断面水质出现恶化,31个省份中有超过一半的省份涉及流域重点断面水质出现了不同程度恶化,西部特别是西南地区的废水排放量仍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省份之间居住环境/条件存在较大差距。今后需要加快河流上游地区工业化转型,加大污染控制力度;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改善乡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的居住环境。
新时代做好民生工作,需要把握城乡居民民生关切点的变化特征,着力解决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民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和劳动者增收。经济增长是增加就业和提高劳动者收入的根本,要将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促进服务业、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的扶持引导,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者增收。
二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对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加大对低学历、中年就业困难人群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减少结构性失业。
三是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建立正常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的规范和指导,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
一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支持与保护力度。对于贫困人口继续完善扶贫政策,推动其早日脱贫;对于处于贫困线以上的边缘人口,要通过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防范其陷入贫困。
二是不断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制度,更好发挥再分配制度在促进公平分配方面的作用,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互助。
三是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增强社会流动性,防止阶层固化。
一是完善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通过健全激励机制、签约服务、医疗体建设、信息化等综合手段,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水平,切实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关口前移,进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提高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切实降低群众的医疗负担。
二是尽快制定全国通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该覆盖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使用目前经济有效的技术和药物。凡是纳入目录的服务,政府必须确保人人能够公平享受,并设定个人负担的上限。目录范围可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扩大。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避免机构整合对专业性的削弱。重点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专业队伍建设,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增加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数量并采用灵活的聘用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力资源下沉到乡镇。
二是重视安全食品获取渠道建设。尤其要关注低收入人群、农村人群的食品消费环境,加大对小商贩、农村集市的监督管理,提高其供应的食品质量。对于新出现的网络销售食品问题,要重点考核食品生产者的资质、加强物流过程的质量把控,制定相应的食品物流(冷链、常温运输)标准。
三是完善风险交流机制。建立统一的跨部门风险交流和信息发布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食品安全信息的可得性。着力完善食品安全问题应急响应机制,主动回应并迅速处理各类实际发生或谣传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导公众形成合理的风险感知。
一是提高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性。大气污染防治需重点关注河北、黑龙江等地,水污染防治需重点关注黑龙江、江苏、河北等地,垃圾处理需重点关注黑龙江省。推进污染防治重大制度时,要根据区域面临的不同环境问题,实施精准治理、精准监管。
二是加快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对生态环保等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投入,提升传统产业和社会生活的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洁能源改造、大气环境综合检测能力方面的建设,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投融资新机制。
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防范短期内经济结构急剧调整带来的社会风险。短期内快速淘汰落后产能、搬迁污染企业、调整能源结构等措施,难免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应注意防范急剧的产业结构调整造成的居民失业、生活负担加重等风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增强社会政策的兜底作用;及时监测社会舆论动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一是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工作。重点是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市场;加强理念引导,鼓励中低收入居民租房安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
三是改善城乡住房配套设施和环境。开展城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事做起,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的停车位少、电梯缺失或陈旧、上下水系统老化、垃圾处理设施落后、消防存在隐患等配套设施问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年行动,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动农村户厕建设和改造,切实提高农民居住质量。
一是建立更加稳定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稳步提升老年人口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积极发展职业年金等多支柱的养老金支持体系,提高老年人获取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性收入的能力,加强保障好老年人口中贫困群体的生活。
二是推进为老生活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为老生活服务体系中政府的服务责任、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强化对低收入群体及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大力培育各类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社会化、专业化、可负担、可持续、多层次为老生活服务体系的稳步发展。
一是以标准化为基础,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结合财力和发展需要,确定更加细致、科学的办学标准,既要确定最低标准,也要确定最高标准,避免“建峰填谷”式发展模式。综合改革要以增量改革为基础,加快推进办学条件均等化,彻底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建立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省级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健全以区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公立幼儿园建设,强化对民办园的监管和指导,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
二是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在基础教育方面,要以学生为中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职业教育方面,要加大对学校办学标准、教育质量以及培训价格的严格监管,健全教学、实训、就业衔接机制。高等教育方面,要改革完善对高校和教师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扭转重科研、轻教学,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等问题,使人才培养能够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三是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保障问题。突破计划控制的思维定式,在科学测算城市未来常住人口增长的基础上,理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从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两方面入手,适时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特别是特大城市)正常就学。
一是强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过程管理。在全面梳理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事项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及所需要件,全力推进群众办事程序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是加快实现不同部门、领域之间的证件数据贯通和互认共享。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尽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确保各数据标准、平台端口的统一互联,逐步建立上下联通、纵横贯通的国家数据共享平台。
三是进一步明确审批部门权责和政务大厅的主体地位。着力解决政务管理机构有责无权、协调无力的问题,确保“一网通办”运行中不同环节之间有效衔接、职责清晰。加大对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一线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课题组:《中国民生调查2018综合研究报告——新时代的民生保障》,《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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