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部长贺荣、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司法部立法一局局长张耀明、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局长杜亚玲介绍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30场,请司法部部长贺荣女士介绍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与贺部长一起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女士,司法部立法一局局长张耀明先生,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先生,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局长杜亚玲女士。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谢谢大家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司法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的相关职责,统筹协调抓好全面依法治国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各项工作。党的二十大专章部署了法治建设,强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今天,我重点介绍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司法部履行涉外法治相关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关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立足职能统筹协调落实党中央关于涉外法治的重大部署。我们围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强化研究、协调和统筹,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我们的职能落实落细。
二是加快健全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和法规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规划,着力提升涉外立法质效,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等重要基础性法律和法规的研究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司法部正在牵头修订仲裁法,加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提高涉外仲裁制度开放性的仲裁制度。应当讲,我国涉外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健全。目前,还有包括反洗钱法等一批涉外立法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三是深化法治领域交流合作。司法部承担国家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履行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确定的对外联系机关(中央机关)职责。今年9月,我们成功举办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习主席致贺信,与会各方签署了《联合声明》,这次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加强与联合国毒罪办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交流,在打击跨国犯罪、法律服务、司法协助、被判刑人移管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国际刑事、民商事司法协助缔约履约工作等,在以法治方式保障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目前,我国已与86个国家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与17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年均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300多件、民商事请求3000多件。
四是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前不久,在北京举行了2023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我们支持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地快速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同时,强化律师、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培育发展商事调解组织,统筹各类涉外法律资源,服务我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充分的发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作用,打造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合作平台,为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海事海商等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0家分支机构,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我们还将致力于培养更多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涉外律师。今年以来,全国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50多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涉外仲裁3000多件,涵盖金融、工程建设、合同买卖、知识产权、数字化的经济等领域,标的额累计1000多亿元,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五是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涉港澳法治人才。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办、国办已印发,对涉外法学学科专业设置、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训等作出规划。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提升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水平。会同教育部在部分高校实施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项目。加强涉外律师人才教育培训,遴选形成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库,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人才支撑。同时,我们对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执业试点的期限延长三年,今天在座的记者朋友也有不少来自港澳地区的,这项措施受到了港澳律师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促进港澳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请问,司法部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位记者朋友提得问题非常好,也很重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法治能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很重要。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些务实措施。
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供给方面。我们在法律和法规制定修订中,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把依法平等保护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落下来,促进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今年以来制定出台《私募互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会计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要法律的修订工作。在加强立法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司法部牵头对所有的602件行政法规开展了集中清理,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大家很关注,第三批也将尽快公布。在上个月公布的取消和调整33项罚款中,涉及多个领域和各类经营主体,取消和调整之后切实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再比如,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我们组织并且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减证便民”,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明显问题。同时,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准备工作,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们将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还比如,为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方面。我们贯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多项职能,为公司可以提供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支持商会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已经建立各类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万多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100多个,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去年以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50多万件。同时,我们把对企业的法治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很多记者朋友都参与了,弘扬法治精神、契约精神,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和氛围。谢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请问,司法部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重点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形成了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推进机制。责任督察重在“压实责任”,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理问题形成责任闭环;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通过先进典型示范激发内生动力。在这里,我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示范创建活动。
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并且开展了两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示范创建活动对于加快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一是为统筹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抓手。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示范创建的对象是各地市县政府。通过制定《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重点对市县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等关键环节做评估,找差距、补短板,努力推动市县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充足表现建设人民满意法治政府的目标导向。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优化公共服务、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等方面,将人民群众感受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同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就人民群众对当地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进行广泛测评,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
三是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截至目前,全国共评选出9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83个单项示范项目。各地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的发挥示范命名地区和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提升各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供了标杆引领,也为促进各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并且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地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都非常高,活动将在明年下半年评选出拟命名综合地区和单项项目。谢谢。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请问司法部在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司法部立足职能,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深化国际法治交流合作。启动实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并均已纳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成果清单。通过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委员会等平台,持续深化法治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已与近3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司法部签署交流合作计划、谅解备忘录等双边协作文件,有效提升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司法互信。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支持中国律师协助“走出去”中国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中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在24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了63家分支机构,7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24家代表机构。在上海、广东、海南等地设立一批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建设世界主要国家法律和法规数据库,已收录8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信息,为法治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支撑。
三是支持“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充分的发挥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搭建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律师交流平台。目前,联盟境内外会员总数已达到2600多个,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组建9个专业委员会,成立34个国家和地区工作组,在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律师界交流合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谢谢。
我们注意到,群众在过程中还存在着提供证明材料多、时间长等问题。请问,司法部在推动公证便民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司法部聚焦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等一批措施,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法治获得感。
一是持续精减公证证明材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公证材料繁琐问题,司法部全面梳理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能减的尽量减;公证机构可以通过主动核查或者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得的证明材料,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通过梳理,今年6月向社会公布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有效解决了证明“我是我、你是你”等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是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手段。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司法部部署各地逐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公证与领事认证协同联办机制,做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打通公证认证“最后一公里”。开展“互联网+公证”,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遴选了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
三是大大降低群众负担。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今年以来,已经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1万余件。谢谢。
请问,司法部作为立法部门,在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立法工作的关注。司法部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序有力推进行政立法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已完成了41件改革急需、群众期盼的立法项目。比如,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提请国务院出台了私募互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
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牢记“国之大者”履职尽责。把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交办的重大立法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美好生活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制度体系,积极地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关于涉外领域立法,刚才贺部长讲到了仲裁法修改,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及国际经验做法,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让中外企业能够在我国境内依法公正解决纠纷,为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新高地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强化沟通协调,敢于在矛盾焦点问题上“切一刀”。为全方面推进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规划的落实,我们对于时间要求紧迫的重大立法项目,主动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协调,必要时提前介入、加快推进,成立跨部门、高规格的工作专班,统筹力量、重点推进。我们还加强会商研判和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各方面形成共识,促进立法项目顺利完成。
三是统筹立改废释,为国家重大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我们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设立全国生态日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相关改革举措积极探索、有序试点。谢谢。
习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请问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谢谢。
我来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调解工作,充分的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当中的基础性作用。10月8日,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重要指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具体成效有:
一是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近70万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组织网络。
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员近320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1万余人,调解员结构逐步优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三是调解体制机制逐渐完备,调解方式方法更方便快捷高效,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是调解工作成效不断的提高,今年1—9月调解矛盾纠纷1180万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司法行政机关将逐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和规范医疗、道路交互与通行、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众所周知,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国际社会交流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司法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在法治国际交流合作和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方面,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建设。今年9月成功主办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刚才贺荣部长已经作了介绍。会议期间,与会各成员国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强调各方要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合作,共同促进成员国法治发展;并与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分别签署了年度合作框架和合作计划,为区域涉外法治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二是深入开展高级别法治外交。参加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第八次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会议、第四次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等国家重大外事活动。与俄罗斯总检察长、越南公安部部长、蒙古法律内务部部长、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总干事兼毒罪办执行主任等外宾就法治领域加强交流合作达成系列共识。做好中德、中法、中芬、中新(加坡)等机制性双边交流工作,落实上合组织撒马尔罕峰会期间中白(俄罗斯)领导人双边会晤成果,不断扩治“朋友圈”。
三是热情参加联合国等多边平台合作。发挥司法部作为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国内牵头部门作用,积极组织参加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相关会议,大力加强与联合国毒罪办等国际组织合作,热情参加国际治理和规则制定。
四是有序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国际司法协助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部立足于对外联系机关职责,依法依约办理司法协助和被判刑人移管案件,今年共处理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6件,民商事司法协助请求2200余件。另外,我们批准向32个国家移管被判刑人,不断增进各国司法互信与合作,健全完善国际合作法律基础。
五是高效推进条约法律审核。党的二十大以来,完成对世贸组织渔业补贴协定、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伊朗加入上合组织议定书、联合国打跨公约议定书等16件条约的法律审核工作。报请国务院公布实施《缔结条约管理办法》,提升对外缔约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热情参加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协定、数字化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重大条约谈判工作,积极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加入研究工作,为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提供法治保障。谢谢。
我们关注到的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请司法部介绍一下,目前司法部在支持港澳律师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刚才贺部长提到了,大湾区建设比较受港澳律师的关注,我来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港澳律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所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的发挥港澳律所和律师专业作用,促进港澳律师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港澳律师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部积极地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组织做好政策宣介、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指导广东省司法厅做好执业许可和管理服务,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提供良好条件。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经顺利举办了3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其中372名港澳律师已经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大湾区律师充分的发挥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关外国法律,又熟悉内地法律的专业作用,积极办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为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司法部及时提出延长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修订试点办法的建议,并起草有关议案和文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授权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在港澳律师界引发热烈反响。
下一步,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我们欢迎更多港澳律所和律师来内地发展,共同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谢谢。
图为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邀请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为维护我国公民企业在海外正当权益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在此方面,司法部有何具体举措?能否介绍一下成效,具体说明一下。谢谢。
我继续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司法部格外的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出台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服务保障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与2018年相比,我国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数量增长了47.5%,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加强投资、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税务等领域法律服务,在服务和保障中外经贸往来和发展合作方面发挥了非消极作用。支持9家境内仲裁机构加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美、欧洲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二是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出台涉外律师人才教育培训政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分层次、分领域加强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教育培训,举办了3期涉外律师人才高级研修班、10期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与2018年相比,全国涉外律师增长了4800多人,增幅达67.8%。
三是深化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在第十届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期间,以“深化法律服务合作 助力区域经贸发展”为主题,举办了法律服务国际论坛,推动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取得务实成果。连续三年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举办法律服务专题展,先后组织139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参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国际影响力。
四是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支持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国内律所聘请外国法律顾问、中外律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试点。截至目前,来自20个国家的158家律所共设立了208家驻华代表机构。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特定区域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已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业务机构。谢谢。
人才是各行各业的发展动力之一。请问,司法部对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等方面有哪些措施?谢谢。
我来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训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职责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落实。加强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工作的指导,部署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等措施。中央依法治国办统筹《意见》实施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联合有关部门确定了一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会同教育部在部分高校实施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两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招收培养涉外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1157名、国际仲裁法律硕士研究生427名。建立“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205名中外律师被纳入“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遴选形成覆盖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领域的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通过组建涉外仲裁人才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等方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四是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库。定期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涉外法律人才培训班,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谢谢。
感谢贺部长和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部长贺荣、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司法部立法一局局长张耀明、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局长杜亚玲介绍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