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最终以何种形式呈现的世人面前,主要是设计人员所决定的,设计人员具有的主观性也变相的说明了道路设计具有主观性的特点。城市道路项目从方案的确定到最终的实施阶段中的任何一个过程中,设计工作总是最前面的一个环节,其它部门的工作都是围绕着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的,各个部门可以对设计的具体方案提出反馈意见,但最终的设计的具体方案还是由设计人员而定,设计人员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相关知识完成设计图纸,为了能保证在道路设计的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可以高效有序地进行,设计人员应同时具备协调沟通、技术应用以及对设计阶段认识和工程总结等能力,确保使工程顺利展开。
城市道路设计涉及到的专业包括测量钻探、道路、桥隧、交通、照明、排水、绿化等,在不同设计阶段各专业工作的侧重点将有所区别。测量钻探是各项工作的前提,此项工作应该由勘探部门所负责,而道桥部门则负责路线走向、平纵横、路基处理等工作,最后,照明、排水和绿化等工作则由市政部门所完成。道路设计工作涉及专业虽多,可是各专业并不是独立的,是相互关联的,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完成从方案规划到施工图的最终设计。
1、路线设计是道路设计的具体方案的核心,是对道路布置进行具体设计,包括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和道路交叉等设计内容;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还应包括与交通组织、市政管线、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生态环境的总体协调。
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应包括规划、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众部门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协作的关系,道路工程的任何一个阶段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例如从道路的规划到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需要规划、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共同参与;从设计招标到竣工验收,主要需要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和质检等部门的相互协作。由此能够看出,道路的设计过程体现了系统科学的思想,可将道路的最终修筑看作是一个整体,而在道路的修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视为整体中的要素,只有各要素之间合理、高效的相互协作,才能顺利的完成最终的认为,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体现了系统科学中的由总到分,由分到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