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安置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政府批准,能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允许超出土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者所有。注: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视协商征地方案前地上附着物价值与折旧情况确定,原则“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归地方财政所有,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种植蔬菜,不作为收取开发基金菜地;征用尚未开发的规划菜地,不缴纳基金;蔬菜产销放开,能够很好的满足供应,不再需要开发新菜地的城市,不收取基金。
耕地占用税:归国家所有,征收范围有占用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及其农业用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均按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视为耕地。
土地管理费:归建设方所有,在土地征收补偿费、青苗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之和的基础上提取2%~4%。
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双方按照计算得到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原则:即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担接受的能力相适应;地价要考虑已投入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所在区类、容积率和使用年数的限制等。
建设管理费是指建筑设计企业为组织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在建设期内发生的各类管理性费用。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企业管理费中检验试验费)列支的施工公司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做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1)建设项目场地准备费是指为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场地达到开工条件,由建筑设计企业组织进行的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2)建筑设计企业临时设施费是指建筑设计企业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生活、办公的需要,用于临时设施建设、维修、租赁、使用所发生或摊销的费用。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结合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但未计入设备购置费中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