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3:3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在外)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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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招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获取收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送招标文件。
1.招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招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招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60%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招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供给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清晰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份额)。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招标人出具,并加盖招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局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招标人供给其服务接受商归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招标人供给其服务接受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二)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招标人,请到收购署理组织收取或在“重庆市政府收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弄清等开标前发布的一切项目材料,不管招标人收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一切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递送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一)依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收购品目清单的告诉》(财库〔2019〕19号)的规则,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方针。
(二)依照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管理办法》的告诉(财库〔2020〕46号)的规则,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开展方针。
(三)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收购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库〔2014〕68号)的规则,执行支撑监狱企业开展方针。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依照《三部分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工作政府收购方针的告诉》(财库〔2017〕 141号)的规则,执行支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开展方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