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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格尔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结果公告

时间:2024-04-03 来源:中标公告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格尔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结果公告

  (1)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或有关专业的注册职业资格,根据评审项目情况,配备有关专业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使用户得到满足对本次评审服务的需求。 (2)供应商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工作。 (3)供应商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采购人分配的评审业务。配备熟悉业务的团队,团队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供应商应明确工作总负责人,保证联系畅通,选派经验比较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确保评审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 (4)供应商应在上班时间及人员配备上做好充足安排,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按时完成包括集中评审、复审、复核等在内的各项评审工作。务必保证按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5)供应商应熟悉国家、自治区、市、县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法规要求。 (6)供应商一定要具有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将评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7)供应商不得与报送项目机关、被评审项目单位私自联系。 (8)供应商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9)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别的需要说明的问题。 (10)供应商应当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分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11)评审资料的保管要求:评审报告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审项目建立档案,按规定谨慎保管。 (12)对受托评审项目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工作底稿和有关联的资料必须单独建档,在评审期间谨慎保管,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评审完成后,将有关联的资料按规定移交委托方归档管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代理报酬依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参照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收取。

  (2)代理报酬的支付方法:完成采购代理业务后,代理报酬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合同包1(准格尔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服务(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