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萍 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部门公布最新的全省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费标准,其中武汉市为每平米130元,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按85%收取。省物价部门强调,该费用由供电部门向住宅建筑设计企业收取,建筑设计企业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此项费用,标准即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每户住宅供电容量配置根据面积大小不一样,如6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户配置4千瓦;60平方米~120平方米,每户配置12千瓦。用户配置要求超过基本标准的,居民住宅每户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别墅、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等住宅,费用另行合同约定。小区内公用照明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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